如何责任彩票?
1、首先应该明确,国家发行彩票的目的是为了公益(社会保障),而不是为了补偿损失(筹集赌金)。从社会效益来看,任何因为彩票而导致的个人财产损失都不应当由彩票来承担——这本质上相当于收取税收,虽然可能带来的收益没有花在福利上;而从经济效益上看,因为购买彩票本身是一种非理性的消费方式,国家也并没有义务为这种非理性行为“买单”。我们可以说,彩票中了奖是幸运,没中奖也不算是损失,所以不存在找谁补回来的问题。当然,如果因为彩票而导致个人负债的,属于个人的风险承担问题,也应该由个人负责解决,但如果因此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国家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一定的救助。
2、其次我们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公平”,一个是“公正”。这两个词看起来差不多,但有细微的差别。“公”的意思是指公共的,大家分享的。“正”的意思是公平正直。
3、再次我们可以来看看买彩票和发彩票之间的关系。买彩票的人通过购买的行为将钱交到彩票中心手里。然后彩票中心将这些钱用来支付奖金。这时候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所卖彩票的收入大于支出,这时候盈余的资金就会归国家所有;另一种就是支出的资金大于收入,这时候就需要国家用其他财政收入来填补这个空缺。无论哪种结果,都是国家把钱用在福利事业上面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多还是少,只要这笔钱最后到了需要它的人手里,它就是公平的。至于说买彩票的人个人损失了一点买彩票的钱,这其实只不过是彩票中心的销售收益和奖金之间的差额而已,只不过由于购彩者群体数量巨大,每个人损失的一点看上去好像是平均到每一个人头上了,但从整体上来看,这一大笔钱其实还是国家的。
4、但是,虽然买彩票和发彩票的过程中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地方,但是人们购买彩票的时候却常常会因为自己的非理性行为导致个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会认为自己是受到了社会的歧视——“我没钱,所以我买的彩票中不了奖!”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事实上,金钱只是一种度量衡,它并不能决定运气的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