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字出什么生肖?
“寻”字的字形结构中,有“寸”、“斤”二字,而“分”“升”皆属量词。古人用度量衡来作为货币单位,如“文钱”、“一两银”、“十斤米”等。可见,“寻”与钱财的多少有关联。 《诗经》中有不少言及钱财、货物的诗句,如“乃求千斯仓”(《大雅·棫朴》)、“秉畀炎火,四海有荒”(《大雅·云汉》)、“匪居伊忧,惟其劳矣”——这些诗句中的“千”、“百”、“四”都是数词;“秉畀炎火”——“秉”是拿着的意思,“畀”是给予,“炎火”指炽烈的火炉——这是形容冶炼时的场景,以“薪”代“柴”,可证古代以“薪”为钱币单位之一。 那么,上述诗句里的“千金”、“百万”、“四海”又当如何理解呢?我们不妨参阅《周礼》中的有关规定:天子直接治理的地方(王畿)的赋税,禾、黍等谷物一斛(一百斤),粟一斗,稻一斛,麻三亩,菽(大豆)、麦、梁各二亩,棉花、桑树各三亩等等……诸侯国君的直接治所之赋税,则要根据距离和道路远近而有所增减。
除了土地和农作物的收成以外,动物也须纳税:野兽每三十里一贡(一种兽称一贡),禽鸟每十里一贡,鱼每五丈一贡。山泽里的木材,十年一长成的每次一贡,五年一长成的两次一贡……矿物中的水晶石、宝石每里一贡,铁、铜、锡等金属矿每二十里一贡。 以上所述都称为“税”或“贡”,这是一种实物税,要按一定的数量标准缴纳。但是,天子直接统治的王畿之内的平民也要定期上缴一定数量的衣物,谓之“廛布”——这一规定似乎只涉及平民,但《周礼》载天子还要从中抽取五分之一用于祭祀。 天子还享有对臣民的生杀大权,称之为“征杀权”,但一般不到处使用。到了战国时期,这种权力转移到君主们手中,他们通过发动战争兼并势力,统一全国。秦一统天下后,建立了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然而杀人权依然没有收归中央,而是保留在皇帝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