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虎火锅查封了吗?
2020年11月19日,龙华区市场监管局观湖街道办收到举报人举报,深圳市大虎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观澜大道分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牛百叶,执法人员收到案件线索后于2020年11月20日开展了检查。
经查,该店厨房内有标示为“牛百叶”的食品原料,该经营户现场称该批原料为鸭百叶。经核实为牛百叶,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该批“牛百叶”,经询问当事人,采购时该批食品原料供货商未提供相关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涉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我局已予立案调查。
2021年1月12日,该案件调查处理完毕,认定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进行加工并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涉案不合格牛百叶和浸发牛百叶合计44.86KG和制作好的成品“毛血旺”26.72KG、扣押的未使用的罂粟壳2个;
3、罚款人民币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