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空头会在中国再现吗?
中国的楼市跟美国有个截然相反的点,就是中国没有经历过次级债危机,居民和企业部门没有加过杠杆。 所以从逻辑上来说是很难出现大规模违约的。 但是这里也有一个悖论,就是房地产行业的下游(即各种建筑工人、建材供应商)其实已经处于债务压顶的状态了,据我了解某些地方的施工队甚至是负债率在90%以上的。 这些人的钱最后会流向哪里呢?肯定不是房地产开发商,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现在都是巨无霸级别的,资金充裕,且政府会出面进行救助。
那么就会流向一些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由于供给增加,房价必然下跌,而房价一跌,首先受损的就是那些借钱给房地产商的人,而这些借钱的人一般都是银行或者类似于浙北苏南的一些民间金融集团,他们的钱最后是来源于民众存款和银行贷款。所以最终受损的还是老百姓。 大空头不会出现,小空头还是有可能的。
当然这个空头的范畴仅仅限于房地产,中国经济其他领域依然还是有泡沫的,尤其是股市。 A股现在已经明显偏离价值了,有泡沫,但程度应该还远远比不上房地产。另外我国金融领域很多监管制度仍然沿用前苏联的模式,高度集中计划,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许多资源被严重高估。虽然长期来看股票市场应该是反映公司内在价值的,但是在中国这个特殊环境下,这一点长期是难以成立的。
所以如果中国未来出现经济衰退的话,首当其冲就是房地产,然后是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及钢铁、煤炭等资源性行业,会有一波较大规模的行业调整,企业利润下降,甚至可能会亏损,股民的财富会急剧缩水。 但中国人勤劳勇敢,善于学习,相信我们用不了多久就能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迎来一个新的辉煌。
中国的情况与美国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1、美国的金融自由化程度较高,其金融衍生品已经发展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因此,金融机构与个人投资者手中的“弹药”都异常充足,容易形成“空头”,并可以产生巨大的杀伤力。但我国目前金融自由化程度较低,金融产品结构单一,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等业务尚未开展,缺乏做空机制,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手中“弹药”配备不足,不足以形成足够规模的“大空头”。
2、美国证券市场是高度市场化的,政府部门对股价的走势几乎从不过问,因此做空机制可以在“大空头”的指挥下,对任何一家企业进行持续的、疯狂地做空打压,导致股价跌入谷底。但在中国,政府“看得见的手”对证券市场干预较多,不仅有证监会对市场的直接监管,而且还有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股份及价格的管理,因此政府完全可以运用各种手段阻击“大空头”,防范其可能带来的杀伤力。
3、美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不仅存在“一股全无”、“一权全无”的公司,而且“大小非”流通比例较高,因此,可以无限制地向“大空头”提供廉价筹码。但在中国,“一股独大”仍然是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共同特征,“大小非”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流通的限制,“大空头”从市场上获得廉价筹码的数量和速度都将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还不具备产生“大空头”的市场条件和制度环境。但应当引起有关方面警惕的是,从美国“大空头”案例所反映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市场问题,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有着深刻的借鉴意义,那就是应当高度关注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的建设。一方面,我国应当按照“大空头”反面教材提供的经验,尽快加强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研究,为将来适时推出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业务做好舆论、法律和制度等方面的准备。另一方面,还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股票市场的运行机制,加强股权分置改革后大小非解禁的监管,强化国有股减持中对上市公司股价的保护措施,努力使“大空头”反面教材成为我国投资者教育的正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