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简称国企吗?
“国有”和“国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一概而论。 “国有”是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界定的,它说明的是财产的归属问题;而“国企”则是一个行政术语,它描述的是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所有制的性质有国有、集体(含联社)、私人三种形式。企业既可以是国有的也可以是集体的或私人的,取决于企业的出资人。而国营企业是指国家的资产作为企业主要投资人的企业,如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家参股公司等。 所有的国有企业都属于国有制企业,但国有制企业不一定全都是国有企业。因为除了国有资本以外,还有集体资本、私人资本甚至外国资本进入的企业,只要不是完全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就不是100%的国有企业了。比如现在的央企里面,有不少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它们属于国资控股但没有国有绝对控制的企业,只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而非单纯的国有企业。
当然这些企业还是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经济基础。没有这一部分“看得见的手”,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将失去重要保障。 但是,对于这一部分企业,我们也不能任其自然发展。一方面我们要鼓励、支持、引导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又要规范、制约乃至限制它们的不当行为和不合理追求。
如何定位和发展我国的国有经济就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