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重组失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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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4日,和佳股份发布重组预案。和佳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富邦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北京辰宁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1.25%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预案公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和佳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和佳股份、富邦集团及辰宁医药各方签署了三方重组协议,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重组协议签署后,和佳股份、富邦集团及辰宁医药三方应积极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推动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本次交易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近日,和佳股份发布延期披露重组报告书的公告。该公司本次拟收购的上海新新医医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新医”)2017年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意见的审计报告,直至2018年12月29日才撤回了该份审计报告,暂时错过了深交所规定的年报披露最后期限。为此和佳股份不得不延期披露重组报告书。

资料显示,新新医是一家以医疗投资、医疗管理为主业的集团化公司,其业务范围涵盖医疗、医药、健康管理、医疗理财等多个业态。2015年-2017年新新医分别实现营收3388.58万元、4233.16万元和5258.25万元,实现净利-791.61万元、2.31亿元和1.95亿元。由于新新医2017年的业绩承诺完成率仅为64.78%,未达承诺,富邦集团还应补偿相应盈利差额及分红款。根据三方当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如果富邦集团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履行上述补偿义务,则和佳股份有权不再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富邦集团,且和佳股份已完成的体检中心装修及设备支出由富邦集团予以回购。

此后,和佳股份决定放弃持有新新医18.45%的股权。2018年2月26日,和佳股份与富邦集团及盛誉安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协议,和佳股份已收取新新医股权收购款1.8亿元,并有权取得剩余出资相应股权。

2018年10月12日,和佳股份与富邦集团和辰宁医药签订《之补充协议》,暂停履行与富邦集团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若新新医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开发行证券的资格,和佳股份有权与富邦集团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富邦集团承担违约责任。如今,延期披露重组报告书也说明了和佳股份放弃了这起收购案。

根据资料显示,和佳股份实控人为余总权、余波父女。截止最新申报日,余总权、余波父女持有和佳股份40.6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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