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在什么会?
美国总统作为政府首脑,一般都要出席国会的例会并报告政府的工作,这种活动,被称为“国情咨文”,它不是立法程序的一个阶段,但十分重要。根据宪法规定,总统在国会开幕时有向国会报告国家情况的权利(实际上一直是作报告,而不是简单地“通报情况”),而不是义务,但他一直有就职后一年之久的“等待期”。这种安排表明,制宪者不希望国会受到总统的牵制。但1947年,“等待期”被取消。现在,国情咨文一般是每年1月底或2月初向国会联席会议作的。
总统作国情咨文报告,一般集中阐明施政计划和国内外形势,以及政府的观点。如1978年卡特总统关于能源危机的国情咨文,就引起国内外的重视。有时,总统要宣布政府的决定和指示,如艾森豪威尔总统在就任第二次总统时,就向各州长通报自己的教育与科研经费分配的决定等。总统还要提出自己的立法方案,要求国会批准,特别是关于财政预算,总统要向国会提出自己的设想与要求。此外,历届总统一般都在国情咨文中就国防、教育、犯罪、福利、通货膨胀、失业、地区发展与经济发展诸方面提出决策或设想。
总统咨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口述的,一种是书面的。一般,口述咨文多为重要的和有争议的法案,以便引起广泛重视。如艾森豪威尔向国会提出的提高教师薪金的咨文等。
总统在其他时间,也可以向国会提出特别咨文。通常是针对国内外突发事件、严重情况和重要国内问题而提出的。如罗斯福总统在1940年对法国沦陷的咨文;艾森豪威尔在1954年关于军政府镇压农民起义的咨文(实际上是抗议咨文)。